一、奖励方法
凡硕士学位论文以建筑金融为主题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此奖学金,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申请条件
获资助者须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计划,人事档案转入宁波大学的研究生;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3.学习努力,学位课程合格(不含补考);
4.从事建筑金融方面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以此为主题,并经导师同意。
三、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填写申请书;
2.研究院根据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等资料,在充分了解申请人在校表现和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奖人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3.奖学金获批后,将颁发奖学金证书,并先行发放5000元奖励,待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再发放5000元奖励。
四、其他
1.获资助者,需签署承诺书,不可中途更换研究方向,否则收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2.获资助者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建筑金融方面的研究,及时向宁波大学龙元建筑金融研究院汇报研究进展与成果;
3.获资助者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和毕业论文应提交研究院存档;
4.获资助者必须在毕业论文的醒目位置注明“龙元建筑金融研究院资助”字样。
5.获资助者提交案例(建筑金融方向)参加“全国金融硕士案例教学大赛”、“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大赛,并注明“宁波大学龙元建筑金融研究院资助”字样,可获2000元人民币奖励。若获得全国金融硕士案例教学大赛优秀案例奖项或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或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每项可另获3000元人民币奖励。
6.获资助者的毕业论文获学校推荐参加全国金融硕士论文大赛,可获1000元人民币奖励。在全国金融硕士论文大赛中获“优秀论文提名奖”、“优秀论文奖”,可分别获得3000元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的额外奖励。
7.未获资助者在宁波大学研究生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建筑金融方向),并注明“宁波大学龙元建筑金融研究院资助”字样,可获得2000元人民币奖励;在核心期刊(CSSCI)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建筑金融方向),可获得3000元人民币奖励。此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奖励原则。
另外:
为提高我院教师指导建筑金融方向学位论文及参赛的积极性,对于指导老师按照如下办法奖励:
(1)学位论文获资助者的指导老师给予5000元奖励;
(2)获资助者参加本办法认可的比赛并获奖的,给予指导老师5000元人民币奖励。
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12月10日前进行申请。申请表及承诺书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haoqian2@guoneidianjing.com,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曹光彪信息楼电竞博彩
519办公室(赵老师:0574-8760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