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专业实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0编辑:叶劲松
各相关学院:
201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检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04号),各学院应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中期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本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自查
1、检查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6月15日。
2、检查程序:
(1)5月12日至各学院安排的中检答辩之前,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综合管理平台中录入中期检查相关信息,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一式二份,导师、学院各留存一份)。
(2)中期检查一般采取“小答辩”的形式进行。研究生用10—15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研究进度、主要阶段成果,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答辩。
(3)检查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对检查的总体情况、特殊情况等应有一定的说明。最终给出的检查意见填写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4)学院检查学位论文工作专用记录本的记录情况。
(二)研究生院抽查
研究生院将组织对各学院中检情况进行跟踪和抽查,并对博士研究生及自主设置二级学科2012年招生、培养的首届硕士研究生进行重点检查。请各学院提前一周把中期检查答辩安排计划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中检工作总结
各学院将《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经分管院领导签名盖章后于6月20日前汇总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稿发送[email protected]。下载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工作—文档下载—论文工作、毕业阶段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将协同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全校中检情况进行质量分析和专题研讨,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二、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专项检查。
根据《宁波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暂行规定》(宁大政〔2012〕124号),做好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检查工作。
各相关学院应根据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有关要求,坚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切实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实习基地,明确研究生专业实践内容和要求,健全实践管理办法,加强实践考核评价,促进专业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保证实践质量。
1、检查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6月22日。
2、检查内容:
(1)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学院、专业实践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情况。
(2)各相关学院要对专业实践的项目、模式及相关组织、管理和考核等做出明确规定,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方案需在研究生院备案。(工作方案需包含学院、学位点实习工作指导小组构成、实习目标、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基地、实习内容及考核要求、实习的组织、指导与管理等内容)
(3)研究生实习期间的各类记录表、课件、请假条、照片、视频资料等归档材料。
(4)学院应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实习工作的书面总结,并提前做好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教学实践、实习等工作的准备,积极探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模式,尤其是教学内容方面的特点。
3、总结与交流
请各相关学院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各学院专业实践相关环节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实习总结经分管院领导签名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汇总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稿发送[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将组织对专业实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总结交流。
研究生院
20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