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提高国际商务专业学位(以下简称“MIB”)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扩大MIB教育的社会影响力,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创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主动探索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色,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国际商务领域专门人才,继成功开展两届MIB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后,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国MIB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将注重创新、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前MIB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均有资格参加评选。未缴纳2016-2017年工作经费的院校不在此评选范围之内,敬请谅解。
三、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来源于国际商务领域较为前沿或热点问题,对我国国际商务事业的改革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2.论文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国际商务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结合所学知识对商务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策略或方法。
3.研究方法明确并有所创新,研究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前景。
4.论文体现作者坚实的专业基础和分析能力;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述清楚,层次分明;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5.论文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商务领域解决方案等形式,不提倡过于学术化的论文。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培养单位统一推荐的方式,评选程序如下:
1.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对本校的学位论文进行初选,推荐论文数不超过此期间获得学位人数的2%,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
2. 教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审,形成初审结果。
3. 教指委秘书处组织委员和专家形成评审组,讨论评选出第二届MIB优秀学位论文。
4. 获奖论文及相关信息将在MIB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1.本次评选工作将产生10篇左右全国MIB优秀学位论文及一定数量的提名奖论文,教指委将对获奖论文及作者、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亦对培养单位进行适当的方式宣传。
2.本届获奖论文将编辑成册供培养单位使用参考。
3.在今后的学位授权点评估中,优秀论文的获奖情况将作为加分指标之一。
4.鼓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奖励办法。
六、评选结果异议处理
为保证所评选出的MIB优秀学位论文的质量,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以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异议。MIB教指委秘书处负责受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的,将提请教指委撤销其获奖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获奖论文若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则终生可追溯,教指委认定后即刻取消其优秀论文获奖称号,并交由培养院校处理其学术不端问题。
七、报送材料
各培养单位需统一报送以下材料(全部材料放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校全称命名):
1. 学校推荐清单(附件1);
2. 优秀MIB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3. 本校推荐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两份。一份为信息完整版论文(命名为:完整版+论文题目);另一份为匿名版论文(即去掉封面及致谢等内容的学校、导师、学生姓名等信息,命名为:匿名版+论文题目),不接受涉密论文参加评选;每个作者的两份论文应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学校+姓名,若有2篇或2篇以上推荐论文应分别放于各自命名的文件夹中。
4. 匿名版论文中国知网相似性检测报告(命名为:检测报告+论文题目)。
5. 论文电子版请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同时将盖章后的附件1和附件2扫描发送或邮寄至教指委秘书处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楼175)。逾期报送不予参评。
联系人:王 颖 赵 虹
联系电话:010-64492201 010-64493772/13521166180
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