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 “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188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本学期将组织校教学研究项目的验收,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本单位有关教师做好准备工作,如期上交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的范围和条件
所有到期和要求提前验收的校教学研究项目。
二、 验收评审材料(A4纸打印)
1.填写“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表”(一式2份)。(附件2)
2.佐证材料(不退还,可用复印件)及材料清单各1份。
三、 验收评审程序
1.学院组织人员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完成成果,对照建设目标和相应的评定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填写学院评审意见,对达到建设标准的项目予以推荐。
2.教务处对参加验收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推荐给专家;
3.学校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和评审;
4.校教学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将审核结果及公示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评审标准
完成了《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的全部内容即可结题。
五、材料上交时间及联系人
4月1日前请需要参与验收的教师将验收材料交学院教务办傅老师处。
附件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188号).doc
附件2、宁波大学教研项目验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