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校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原则上要求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本课程建设3年以上,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程组所有成员应为从事该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且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3.课程组成员的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工作分工明确,并应配备一定比例的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4.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或教学表彰,或发表有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
5.有一定的网络课程和现代化教学基础,建有网络教学环境并实现教学信息管理。课程支撑网站能够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6.课程教学采用优秀教材(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自编教材),自编并使用了与本课程相关的教材(包括教学辅导书、参考书、习题集、设计或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课件等教学用书)。
7.具备良好的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条件,有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8.课程教学特色明显。
二、评选程序:
1.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学院初审并推荐、报送教务处,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不得多于3门,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
2.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网评和会评。
3.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发文公布校精品课程。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1)课程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套(请用复印件)。
(2)申报网站和课程网站地址。
2.申报时间
各申报课程于6月3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给教务办傅梅老师,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联系人:张菲菲,电话:87600235 地址:黄陈月莉楼201室西
四、其他:
1.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审包括网络评审方式,要求申报课程统一登陆宁波大学课程建设平台(//estudy.guoneidianjing.com(局域网))进行课程建设,具体帮助见“NEWS”栏目中信息以及课程建设中的使用指南,也可咨询电话87600442,陈老师;87600235,张老师。
2.校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在享受“宁波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宁波大学。学校将把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向全校推广,上网并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