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系主任在5月18日前召集本系各答辩组长开会,确定拟推荐的校优论文名单(总成绩89.5分及以上,占本系应届毕业总人数的5%,本部和科院分开计算),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议。
同时确定二辩答辩小组名单和评阅教师组成名单报教务办。
教务办
201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