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班长:
为了加强对2011届毕业班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的认定工作,使学生能按期获得足够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特作如下通知:
1、请各班班长继续敦促本学院学生,及时申请认定创新创业活动学分。
2、相关学院及部门将根据以下规定予以认定创新创业活动学分。
① 二年制学生在入我校前的高校所获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可根据我校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予以认定学分。
②近期公布的《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新增加的项目(见附件1),也可作为认定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的依据。
3、请各班班长督促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未达要求的本班学生(名单见附件3),积极参加近期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见附件2),并于4月25日11点前将本班涉及到的学生的学分完成计划汇总电子稿(请在附件3的后两栏空处将班级和修读计划填写清楚),交学工办陈洁老师,联系电话:87600362(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备注:认定单位:
技能学分认定——继续教育培训处
黄陈月丽楼401,(集中认定时间周一上午及周五下午)
素质学分认定——学校教务处 黄陈月丽楼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