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3-2024学年电竞博彩
本科学生评奖工作。本批次通知评选项目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特等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各专业、2023级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2023级工商管理(第二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从阳明学院分流来我院的2024级同学回阳明学院评比;2023-2024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学院申请。
二、评选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
2.学校奖学金 及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和《宁波大学“舜享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序号 | 奖项名称 | 奖励标准 | 学院总名额 |
1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生 | 53 |
2 | 省政府奖学金 | 6000元/生 | 56 |
3 | 特等奖学金 | 5000元/生 | 12 |
4 | 舜享奖学金 | 5000元/生 | 10 |
5 | 董玉娣奖学金 | 3000元/生 | 1 |
6 | 沈氏奖学金 | 2000元/生 | 2 |
四、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省政府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舜享奖学金、董玉娣奖学金和沈氏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3日-10月7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2023-2024学年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申请特等奖学金填写《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和《学院申报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申请舜享奖学金等捐赠奖学金填写《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和《宁波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附件7)。
班级汇总:申请人填报《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将所有申请同学按不同奖学金申请类型汇总在三张《汇总表》(附件3、附件5和附件7)上。
2.10月8日-10月9日
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GPA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必修课有无不及格项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
班级公示: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交学工办(工商信管团队申请材料交至227王晶晶老师,国贸经济团队申请材料交至229章舒怡老师,金融会计团队申请材料交至231麦尔老师)。
特别提醒:《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有一份不符合样表(附件4)的全班材料退回。成功上交纸质稿后向团队奖学金工作负责老师(工商信管团队王晶晶老师邮箱为wangjingjing@guoneidianjing.com,国贸经济团队章舒怡老师邮箱为zhangshuyi@guoneidianjing.com,金融会计团队麦尔老师邮箱为maier@guoneidianjing.com)确认电子稿接收邮箱,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按“对应奖学金”汇总在三张表上)发送至团队负责老师指定邮箱。
3.10月10日-10月14日
学院公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省政府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舜享奖学金、董玉娣奖学金和沈氏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请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宁大内网主页右侧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或学校外网主页上方点击“办事大厅”,并登录“奖学金”点击“对应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具体请参见《奖学金网上申请填写说明》(附件12)。
班主任审核:班长将最终公示的《汇总表》电子稿发给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对最终审核名单确认后,登录“办事大厅”审核通过班级同学的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10日-10月11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填报《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及《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9)。
班级汇总:申请人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10和附件11)填报《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将所有申请信息汇总在《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9)上。
2.10月12日-10月13日
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GPA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必修课有无不及格项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
班级公示: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交学工办(工商信管团队申请材料交至227王晶晶老师,国贸经济团队申请材料交至229章舒怡老师,金融会计团队申请材料交至231麦尔老师)。
特别提醒:《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有一份不符合样表(附件11)的全班材料退回。成功上交纸质稿后向团队奖学金工作负责老师(工商信管团队王晶晶老师邮箱为wangjingjing@guoneidianjing.com,国贸经济团队章舒怡老师邮箱为zhangshuyi@guoneidianjing.com,金融会计团队麦尔老师邮箱为maier@guoneidianjing.com)确认电子稿接收邮箱,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发送至团队负责老师指定邮箱。
3.10月14日-10月17日
学院公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请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宁大内网主页右侧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或学校外网主页上方点击“办事大厅”,并登录“奖学金”点击“对应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
班主任审核:班长将最终公示《汇总表》电子稿发给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对最终审核名单确认后,登录“办事大厅”审核通过班级同学的申请。
五、注意事项
1.2022级商创班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捐赠类奖学金竞选规则和其他专业一致,校级奖学金不限名额且不占用全院名额。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带班辅导员、班委和其他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 确保申报材料属实。班级认定评议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3.奖学金个人申请表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尤其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须严格对照《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4)、《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0)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11)进行填写,如填写格式错误则退回重新填写,纸质稿切记要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如果填写内容失实的,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由于退回重填而导致逾期的,则不再受理申请。
4.纸质申请表中的签字必须为签字人亲自手写,纸质申请表中,除签名外,其他部分均要求电脑打字后打印,不要手写;待纸质申请通过学院评审公示后再进行网上申请操作;院系意见和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均手写。
5.《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每位学生获评奖学金不超过2项(不含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荣誉证书上有“一等奖学金”字样。捐赠奖学金感谢信及网上申请待学院公示后提交,具体可参见《捐赠奖学金申报补充说明》(附件16)。
6.学院奖学金评定顺序是先评省政府奖学金再评定特等奖学金,如果申请者不确定是否能评上省政府,则两个都可以申请,前者评上后则自动从后者候选名单中剔除。
7.如有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日内上班时间内(8:00--16:30)电话联系麦尔老师87600364。
五、监督与投诉
学工办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0364
投诉邮箱:maier@guoneidianjing.com
联系人:麦尔老师,办公室:曹光彪楼231办公室
学院纪委监督邮箱:wumin@guoneidianj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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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