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心全意依靠全体教职工,在校工会和院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教代会四项职权。根据《宁波大学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和《进一步加强院级教代会民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健全完善院级教代会的实施方案。
二、教代会制度
对应学校人事聘任制度,开展院级教代会换届工作。教代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40%左右,主要议题为:通过《学院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审议学院管理文件,特别是与全体教职工利益相关的学院创收、津贴分配方案;听取提案落实情况汇报。
年会制度是推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年会制度为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由院党政和工会委员会向大会汇报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民主评议学院党政领导。
三、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
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教代会主席团和工会委员会主持工作。教代会主席团有院党政和工会主席组成;工会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分别是工会主席、女工委员、青工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
四、工作目标
教代会、分工会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育人为根本,坚持“三育人”活动,促进师德建设。评选各项先进,树立奉献教育事业的学习榜样。关注青工发展和女工事业。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工会各项活动,组织学院特色活动。
认真做好“五必访”送温暖,关系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建设教工小家,凝聚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