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根据校历,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补4月4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学院加强值班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师生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研究生院(筹)培养办 201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