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战略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宁波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战略合作办公室拟向每个合作共建研究中心资助一定额度经费用于重要课题研究。经与合作中心研究讨论,现向全校公开招标课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每个合作中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研究方案确定4个选题,进行公开申报。申报者根据附件1《招标课题选题》要求进行申报,填写附件2《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战略合作项目—课题申报表》。中心管委会根据申报情况评审确定2个项目,由学校统一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
2、研究成果和结题要求请查阅《招标课题选题》中有关要求。研究经费按每项10万元预算,最终资助额度由教育局评审后确定。
3、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应用对策类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左右完成)。
4、同等条件下,合作中心研究人员优先考虑。2009年中心预研究课题未完成者一般不予考虑推荐。
5、要充分利用合作共建资源,积极邀请中国社科院专家参加课题指导。
6、申报者填写《课题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5份,于2011年5月9日前连同电子文档1份交研究中心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研究中心 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将签署推荐意见后的申报表交学校人文社科处。
有关课题选题和申报请咨询各合作中心执行主任。学校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陈亚芬,联系电话:87600299。
人文社科处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