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1年3月10日停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项目组成员查重工作。故请各单位通知有关老师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稿提前上报,并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2011年3月8日下午16:00前报送科技处,以便学校开展项目组成员查重工作,避免因项目组成员超项被淘汰。
注意:请各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者认真考虑项目组成员构成,经查重后,不要再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
学校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式稿纸质材料和电子稿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下午16:00,请各单位务必督促老师按期上报。
温馨提示:
201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了调整: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4.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由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确定,详见本《指南》重大研究计划部分说明。
5.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研究专款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6.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5年。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以及各学部对申请书撰写和附件等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本《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0275
科技处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