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我校社科工作者或以我校社科工作者为主创作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且出版经费困难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包括优秀基础理论著作、优秀应用性著作和优秀科普读物等。
2.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通俗读物、资料汇编,以及申请者与国(境)外作者合著的著作或在国(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3.出版资助申请分两类:重点资助出版和一般资助出版。重点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由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指定由国家一级出版社统一出版,并承担全额出版费用。一般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由作者自主选择出版社,作者凭著作清样稿和签订的出版合同,到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办理资助出版经费手续(每部1万元)。一般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一年内完成出版任务。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和申请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著作权所有者;凡与校外人士合作申请者,我校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凡我校多名作者的集体成果,应由著作出版时封面署名的作者集体申报,如果由其中一位或者几位作者申报的,需由未列入申报的作者签名同意,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即可交出版社进入编辑出版程序。
3.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4.同一申请者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省和市出版资助且同时获立项的,市级立项即自动取消。
三、基本要求
1.申请著作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国家出版政策。
2.著作申请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作者可同时申请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
3.申请著作的文字量一般应在15万字以上。
4.申请一般资助的著作须按受理机构的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左上方标注“2011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开本为787×960mm/16。
5、申请著作需本著作研究领域内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见附件1),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四、申请材料
1.申请者填写的《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4份,其中1份申请表中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另外3份申请表中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申请表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申报表中的第五项“推荐人意见”可以用复印件统一装订,另交1份盖红章的原件)。
2.《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10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活页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3.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2部,包括前言、后记、正文和完整目录。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
4.可反映书稿或其组成部分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一式1份。
5.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五、申请受理时间截至3月30日。
联系人:姜颖 联系电话:87609130
邮箱:jiangying@guoneidianjing.com
人文社科处
2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