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宁波大学201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宁波大学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的研究项目。
项目的研究内容符合以下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资助: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在理论上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可望取得突破性的成果。
(三)具有重大的实践应用价值。
三、资助项目说明
(一)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二)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
(三)资助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评审原则
(一)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专款专用”原则和专家评审成员回避原则。学院需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二)实行差额录取原则。学校将对推荐上来的项目分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两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得分情况淘汰部分申请项目。2013年度预计资助项目60项。
(三)根据评审得分高低确定资助类别。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组给出的综合得分确定申请项目是否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其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6月5日—6月21日
1.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3),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严信才楼101 王老师,同时将《申请表》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发至 wangfan@guoneidianjing.com。
2. 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工部。
(三)6月22日—7月12日
1.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的建议名单。
2.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3.本年度项目的专家综合得分将作为当年度的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推荐依据。
八、材料报送
附件:
1.《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3.《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
4.《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5. 宁波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最新版(20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