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教学组织模式、教学方法创新,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133 号)文件有关精神,2013年校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课程建设项目”)的申请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项目申请基本条件
1
、课程建设基础好、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的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以及已开展“文献研读课”教学实践、具有示范性的专业选修课程。
2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已承担过本课程或相近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在研究生中广受好评。
3
、课程涉及的专业面广,课程内容重点突出,具有较好的学科前沿性,教学方法体现研究生教学特点,运用专题研讨、文献研读、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有效激发学生科研兴趣与创新意识,做到教学相长。
4
、课程具有完备的授课计划,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在前沿问题的准备和教学资料的提供、学习过程的设计和监控、关键点上对学生的教学效果及时反馈和评估等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5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要求加强应用实践指导,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应用实际,体现现代管理和工程技术的要求,有效促进学生提高解决应用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建设项目成果要求
1
、以课程建设及相关课程教学研究为主体内容申报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成果奖或精品课程、教改项目等。
2
、教材建设、案例库建设及网络教学资源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引进和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或自编、出版高水平专业特色教材(讲义),实现课程网络化教学等。
3
、课程教学组(教研组)建设成效显著,课程教学方式有重要变革,前沿专题的设计及教学效果好,课堂研讨或案例教学占有相当比重。
4
、在各级课程教学检查、质量评估中成绩优良,研究生教学评价满意度逐年提高。
5
、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课程建设主体内容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并有相应的标注。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申请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以下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报所在学院:
1
、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讲义)、多媒体课件等。
2
、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总结报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
、考试样卷及其它考核形式的相关资料。
4
、学生抽样反馈意见及所在学科集体评价意见或反映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
5
、其它可以反映课程建设水平及成果的材料。
6
、学院组织3名以上的学科专家对申请立项课程及其《申请书》进行评议,并初步确定推荐立项名单及排序,经分管院长审核和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
7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拟立项课程建设项目,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学校发文公布。
8
、课程建设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
9
、课程建设立项正式公布后,由研究生院代表学校与课程负责人及所在学院签订项目合同书,确保课程建设按计划进行,完成建设目标。
四、资助经费标准
1
、覆盖面较宽、选课人数较多的学位课程:3万元/门。
2
、以文献研读课形式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2万元/门。
3
、课程建设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方式。
五、各学院推荐上报的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做好项目申请和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的所有项目申请书(纸质、电子稿)一式5份,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和分管院长签名的汇总表及其电子稿,并附相关指定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冬 电话:87600027 邮箱:wangdong@guoneidianjing.com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3
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