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129号),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支持研究生从事原创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或技术创新研究,同时充分发挥导师对项目研究的指导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实施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2011年我校推荐创新科研项目数为6项,其中自然科学类3项,人文社科类3项,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且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每位研究生最多能申报创新项目一项。(创新项目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原则上要求研究生毕业前完成研究任务。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时间一般为2012年6月,拟于2012年6月30日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建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已主持省研究生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课题,选题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三)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但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将不予资助;
(四)有能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五)申报者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著),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导师签署意见;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各学院实行限额推荐,实际推荐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附件2);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分别择优推荐自然科学类3项、人文社科类3项上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根据评选结果,评审后批复立项。
四、项目管理
按照《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进行项目管理。
创新项目经费按核定计划下拨,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创新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创新项目经费报销须经导师批准同意。
导师应积极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创新项目如出现未按时完成、未获批准延时结题等情况的,该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三年内不得申报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标注“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五、材料报送
创新项目是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每一位研究生,积极申报,于2011年9月2日前将《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送院科研办殷小华(电话:87600363)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inxiaohua@guoneidianjing.com。
附件:1.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
2. 各学院推荐名额
3. 2011年度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推荐汇总表
4. 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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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