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支部: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民主评议党员暨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的通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 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
2. 民主评议党员暨党员锋领指数考评;
3. 各支部需要切实召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
A、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
按照“基层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学院党委评定”的程序开展。支部按照附件1评价标准,填写附件1(支部名称,自填报人评分数等信息即可),12月25日发往党员之家电子邮箱:361357702@qq.com汇总。学院党委根据自评分、互评分,按总体得分=自评分×30%+互评分×70%,根据四舍五入原则,确定最后得分。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初步确定支部星级考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支部星级考评结果。
B、党员锋领指数考评(本学期发展的党员不参与考评)
按照“党员自评、互评——群众测评——基层党支部评定—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基层党支部要实时关注、记录党员各方面综合表党员依据考评标准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评打分。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每位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对照考评标准进行互评打分,同时吸收党外群众代表参与并测评(一般不低于被测评党员总数的1/3)。在党员自评、互评,群众测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锋领指数得分、民主评议等次。附件3和附件4,支部统一于12月25日发往党员之家电子邮箱:361357702@qq.com汇总。
C、支部组织生活会。
支部组织生活会应结合年度党员“锋领指数考评”,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会前,各支部党员提前填写民主生活会发言题纲(附件5)以便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会议后,支部应将支部党员的发言提纲(附件5)和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电子版发往党员之家电子邮箱:361357702@qq.com汇总。
活动开展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5日(下周一20: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