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于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筑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浙委法办函〔2021〕40号)要求,将在全校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精神,广泛深入开展“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不断深化法治浙江、清廉浙江建设,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二、普法对象
全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三、普法宣传内容
(一)围绕“两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开展普法宣传。《监察法》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条例》是对《监察法》的具体落实,《政务处分法》着力加强对职务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惩戒。“两法一条例”一脉相承,形成有效工作闭环,是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休戚相关的重要法律规范。要把握好“两法一条例”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力有效开展普法宣传。
(二)围绕“两法一条例”的主要内容开展普法宣传。“两法一条例”既明确了监察监督的范围、权限、程序、标准,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犯罪的责任清单,也明确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底线要求,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负面清单。要聚焦“两法一条例”的具体内容,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开展不同形式普法宣传,牢牢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具体要求。
(三)围绕“两法一条例”的适用开展普法宣传。要结合“两法一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特别是本地区本部门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作用,使普法宣传入脑入心。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即日起到2021年年底前,全校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将“两法一条例”纳入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宣传,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做到监察对象全覆盖。可采取宣讲、讲座、调研、理论研究、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效果,掀起集中宣传的热潮。
(二)深入开展日常宣传。充分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两法一条例”相关内容,推动宣传阵地不断延伸,常态长效开展宣传。
(三)切实加强媒体传播。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作用,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现代传播平台,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党组织要以“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牢牢扛起主体责任,把“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工作放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位置去理解把握,以普法宣传工作实际成效,不断推动法治浙江、清廉浙江建设走向纵深。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授课、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带头加强学习,并领导、督促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做好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员、二级纪委、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两法一条例”学习和普法宣传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带头开展普法教育,层层抓好学习培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循“两法一条例”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
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
2021年12月16日